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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内设五个职能科室:人秘科、城市规划科、村镇规划科、规划监察科、地理信息科。
   下设三事业单位:庆阳市规划设计研究室、庆阳市规划测量队、庆阳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中心。 

    二、主要职能 
     1、人秘科 
      负责办理机关党务、政务和事务及所属单位的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工作;承担人事劳资、社区医保、财务资产管理、保密、安全保卫、计划生育、后勤服务及工、青、妇工作;承担规划宣传、规划信息、文秘文档、会务、联络接待、提议案办理、考核工作;负责全市规划行业的教育培训、专业技术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办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  
     2、城市规划科  
    负责和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参与编制与城乡规划有关的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审核上报各县城区总体规划;负责受理、审查建设工程、市政道路工程、管线工程及其他工程项目报建资料;承担核发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市政道路与工程管线等工程项目的“一书两证”;负责各类建设、市政工程项目的放线;负责联络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和专家咨询委员会,承办相关规划、咨询、项目会务工作和规划听证、公示;负责规划业务资料、档案管理、信息统计、综合分析与编报;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雕塑、大型固定广告的报建审批和管理。 
    3、村镇规划科 
    负责拟定全市村镇规划的有关政策、规定,指导全市村镇规划工作;组织、指导建制镇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论证、公示及报批;参与指导全市村镇体系规划、集镇建设规划及村庄规划的编制;参与拟定全市村镇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指导建制镇各类建设工程项目选址、规划方案的审查、审批和工程竣工验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监督检查村镇规划的实施,协助查处各类违犯城乡规划的建设行为。 
    4、规划监察科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省、市的政策规定;负责对城市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设项目进行查处;负责各类建设、市政工程项目的验线和规划竣工验收,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书》;受理建设项目投诉、建设纠纷的调处;负责受理城乡规划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承办有关城乡规划的执法咨询、业务查询、来信来访、干部培训和宣传教育。 
    5、地理信息科 
    负责城乡规划成果、地下管网、市政公用设施信息化管理;建立、维护、更新城乡规划地理信息数据;承担数字城市的开发、建设;承担全市城乡规划网络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城乡规划地理信息数据服务和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系统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城乡建设测绘成果的审核、审批和管理。 
    6、庆阳市规划设计研究室 
    负责全市规划编制;负责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及临时建设项目的审查;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查和城市建设规划方案的评审。承担建设项目选址图、区位图、平面图制作;承担本区域内街景设计规划编制。 
    7、庆阳市规划测量队  
    负责地形图测绘、参与项目的放线、验线和规划单项验收;在城市规划编制过程中,提供地形图等基础性资料,在城市建设中为道路开拓等市政设施的建设提供服务。 
    8、庆阳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城乡各类建设项目、市政项目有关工程技术资料、工程档案、城建资料、城建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建档;承担有关档案资料的提供和查阅服务;管理、保存城乡建设资料和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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